1、问:商务部出台《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背景?
答:该办法是我们应国内广大企业的要求而制定的,是对外贸易管理方式的一次创新。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结束,我国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进一步减少。面对全面开放的农产品市场,迫切需要转变观念,创新管理模式。近几年,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频繁,在实际进出口贸易中,我国一些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,信息掌握不够全面,盲目订货和进口,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后,造成很大损失,还导致了不少国际贸易纠纷,耗费大量人力、物力和时间,很多中小企业被迫破产倒闭、被兼并和重组。2006年6月份,大豆单月进口创下367万吨的历史最高记录,广州口岸由于进口过于集中,码头拥挤,船舶卸货困难,造成严重滞期,企业缴纳高额滞港费。另外,集中到货还造成后期企业不得不低价销售豆粕,损失巨大。因此,很多企业向我们反映,迫切需要政府和商协会加强指导,建立起统一、权威、准确的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渠道,提供相关信息。
2、问:推出《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?
答:制定该办法的目的:1、为企业提供及时、全面、准确的信息服务,减少进口的盲目性。2、为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。3、转变政府职能,从原来的单纯的管理型向管理、服务型过渡。4、提高行业凝聚力,加强行业自律。
该办法的意义在于:1、这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方式的创新,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。2、有利于进口企业掌握市场整体情况,增强对市场分析、判断和把握的能力,适时调整进口节奏,避免集中到货,规避市场风险。3、信息“从企业中来,为企业服务”,实现了信息共享。4、有利于政府加强市场宏观导向,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3、问:请简要介绍该办法的起草过程?
答:在《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起草过程中,我们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、驻世贸使团以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,两次召集进口规模居前10位的主要内外资进口经营者开会讨论,并于2006年11月在我部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,2007年6月再次在我部网站公布修改稿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,召集业内专家进行讨论修订等。我们还听取了美国、巴西、阿根廷三国驻华使馆两次提出的意见。在征求意见稿和修订稿的基础上,我们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和修订,数易其稿。其中包括:考虑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,我们删除了企业上报“合同金额”的有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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